个人资料处理声明


此个人资料处理声明(“PDPS”)是根据个人资料保护法令2010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2010)(以下简称“法令”)及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颁布的《个人资料保护通用实务守则》(General Code of Practice of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的要求编制。PDPS列明了本集团的政策和程序 (定义如下)对于(1)您的个人资料(定义如下),(2)您的个人资料来源,(3)您的同意,(4)使用及/或处理您的个人资料的目的(定义如下),(5)个人资料的披露,及(6)根据该法令赋予您的权限。

在您向本集团披露您的任何个人资料之前,您必须阅读并理解本PDPS的规定。

1. 定义

1.1 “授权人员” 是指本集团不时聘用及/或可能聘用的顾问、供应商、服务提供商、代理商、独立承包商、本集团的员工及/或工作人员以履行、履约、执行及实现如第4条所述的任何目的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为闡明目的,授权人员应包括根据马来西亚法律或任何其他司法辖区设立的实体。

1.2 “本集团” 是指云顶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及/或其控股公司、子公司、相关公司、或使用和可能使用 “云顶” 及/或 “名胜世界” 品牌的公司,不论该公司是在马来西亚的境内或境外注册成立(统称为 “关联公司”)。本PDPS中对“集团”的任何提及均指云顶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及/或其任何一间或多间关联公司(视具体情况而定)。

1.3 “个人资料” 是指根据该法令定义的个人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绰号、年龄、性别、出生日期、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银行账户、闭路电视及音频录像、图像、生物特征数据、照片、意见、评论、查询、反馈、您所参与的节目/方案/配套的相关资料、敏感个人资料如宗教、健康状况(包括任何具有传染性及/或传染疾病相关信息,例如在相关时间可用的 COVID-19 检测和/或疫苗接种记录,以及其他已经及/或可能不时被本集团认为合理适当的方式收集、整理、记录、接收、使用、储存、拥有、加工、保留、保存、披露及/或办理及/或向本集团披露的个人资料(统称为 “处理”)。

2. 个人资料的来源(包括敏感个人资料)及同意

2.1 当您以任何方式包括与本集团进行任何交易及/或对本集团作出查询或根据本集团的要求向本集团提供您的个人资料时,本集团将并且可能会收集及获取您的个人资料,本集团也将通过申请表、预订、交易文件、查询、cookie、公共網域、口头交流、通信以及任何本集团认为合理适当的方式处理您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在您注册及/或进入本集团的网站、社交网站、应用程序、及/或博客时及/或您可能在任何时间参加或出于任何目的参加本集团的任何事件或活动。

2.2 本集团亦可在关键时间相关的目的从公共網域获取或下载及/或从任何第三者、信贷参考机构、监管及执法机关以及其它赌场经营者(无论是马来西亚境内及/或境外,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人员)处理您的个人资料以供本集团提供服务(例如,进行适当的检查及风险评估以便促进各服务之提供),执行合约之条件以及/或履行或符合本集团适用的标准操作流程,法律及监管义务。

3. 您的同意和监护人的同意(定义如下文)

3.1 您同意及/或协议本集团根据此PDPS处理您的个人资料(包括根据该法案定义的敏感的个人资料和将个人资料转移至马来西亚以外的司法管辖区):
(a) 在收到您的明确同意,无论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
(b) 如果您自愿向本集团提供您的个人资料;
(c) 如果您不反对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3.2 如果您继续(1)访问及/或浏览本集团的网站、社交网站及/或应用程序或(2)使用、保留、参与、享受或使用任何一项或多项由本集团目前提供及/或可能不时提供的服务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由本集团以任何方式及/或出于任何目的不时及/或在任何时间已经及/或可能提供,介绍或提供的酒店客房、食品和饮料、主题公园、客户忠诚度计划、产品、商品、服务、设施、活动、促销、节目、配套、设备(统称为“服务和设施”)。

除非您通知本集团您打算限制本集团处理您的个人资料的权力或撤回您在此所述的同意,否则这会被视为您已经阅读,理解,同意并同意本集团处理及/或继续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3.3 本集团不会未经父母,监护人或对该儿童负有监护责任的人(统称为“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18岁以下儿童的个人资料。如果本集团发现以任何理由及/或通过任何渠道收集了18岁以下儿童的个人资料而未记录任何监护人必要的同意,本集团将联系该儿童的监护人及/或采取本集团认为合适的步骤获取必要的同意;如果未能获取同意,该儿童的个人资料会在合理的时间内从本集团的记录或数据库删除。

4. 处理的目的

4.1 本集团可以出于下列任何一项或多项目的(统称为“目的”)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a) 处理您的申请及/或表格及/或购买任何一项或多项的服务和设施;
(b) 通过电话短讯、电话、电邮、传真、信件、WhatsApp及/或任何其它在相关时间内适当的联络管道与您联系;
(c) 本集团回应您的问题和意见;
(d) 根据您所提出的要求或兴趣不时提供服务和设施及相关信息;
(e) 供行政用途;
(f) 通过电话短讯、电话、电邮、传真、信件、WhatsApp及/或任何其它在相关时间内适当的联络管道通知您可能感兴趣或可能影响您的任何有关我们的服务和设施;
(g) 通过电话短讯、电话、电邮、传真、信件、WhatsApp及/或任何其它在相关时间内适当的联络管道,用以行销及宣传服务和设施;
(h) 单独或与其他人(包括公司)共同处理和分析您的个人资料;
(i) 根据适用的条款和条件,在每一个相关的时间监控、评估及/或评价您的健康、资格及是否适合加入、参与、购买、参加、享受或使用任何的服务和设施 (无论是直接和/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客户忠诚计划;
(j) 根据此文的第7条,通过电话短讯、电话、电邮、传真、信件、WhatsApp及/或任何其它可能在相关时间内适当的联络管道供直销用途;
(k) 本集团认为合理适当的其它用途及/或在文件中列出其他与您相关的用途;
(l) 提供及/或验证您的个人资料执行安全性或金融检查以及与其它赌场经营者、服务提供者、银行、监管机构、司法及执法机关进行风险评估以供促进或处理您任何的金融交易;
(m) 供内部及/或外部授权人员及/或相关机构防止、调查及/或侦查欺诈行为用途;
(n) 供内部及/或外部授权人员和/或相关机构侦察、防止及/或调查犯罪行为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监视记录的您图像;
(o) 用于本集团内部报告及/或处理及/或向相关机构报告,视具体情况而定;
(p) 供本集团履行马来西亚境内外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用途,如)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 2001 (Anti-Money Laundering, Anti-Terrorism Financing and Proceeds of Unlawful Activities Act 2001 (“AMLA”)) 及客人登记法令1965 (Registration of Guests Act 1965)的呈报需求;
(q) 若自身或身边的人被测出具有传染性及/或传染疾病,及时追踪所有进入我们的场地者(包括但不限于您、我们的顾客、供应商、承包商和租户)的接触和限制活动;
(r) 根据法律的要求或按照本集团在相关时间设定的要求监测、评价、评估及/或任何具有传染性及/或传染疾病采取任何适用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 COVID-19 检测及/或疫苗接种的记录及/或您的健康状态;
(s) 根据法律的要求,通过追踪接触情况协助并向当局提供相关信息以减少具有传染性及/或传染疾病的传播;
(t) 根据法律的要求,不时与其他有关当局共享信息,以便进行必要的医疗和行政措施; 和
(u) 用于马来西亚境内外法律可能要求或允许的其他目的,包括与证据有关的法律。

4.2 根据如上第 4.1(a)至(l)条所述的目的而提供您的个人资料属于自愿及选择性。然而,若您不能完整提供个人资料或对本集团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有任何限制,可能导致本集团(a)无法处理有关申请/表格;(b)无法继续为您提供全部或部分如上所述的服务和设施;(c)无法根据本集团的宣传资料所规定的范围提供服务和设施;及/或(d)无法不时为您提供本集团在相关时间已经或可能提供、介绍、提供或提供的任何新服务和设施的优惠;及/或(e)未经事先通知,终止、取消、撤回及/或终止服务和设施。

4.3 根据如上第4.1(m)至(t)条所述的目的而提供您的个人资料属于必须的。若您不能依据这两项目的完整提供或拒绝提供您的个人资料,根据法律规定,这可能构成一项罪行,及/或本集团可能会未经事先通知马上停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和设施。

4.4 如果您决定参观我们的场地但不提供信息作为上述第4.1(q)至(t)条中的用途,我们保留拒绝您进入我们场地的权利。

5. 个人资料披露

5.1 基于本文所述之目的,以及方便提供各种服务和设施的宗旨,本集团可共享及/或转让您的个人资料予:-
(a) 本集团内的其他单位;
(b) 本集团的授权人员;
(c) 本集团任何有保密责任的人;
(d) 根据本集团不时达成的任何交易、签订的合同及/或协议(无论是书面或非书面形式)而创建的任何现任或所推荐的受托人、受让人、提名人、本集团的业务或权利参与人或附属参与人;
(e) 您可能不时通知本集团您的直系家庭成员及/或紧急联络人及/或本集团在相关时间内保留,保存或记录的联系人;及
(f) 监管和政府当局,以遵守法定及/或政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卫生部、科学、技术和创新部、确保获得 COVID-19 疫苗供应特别委员会 (JKJAV) 或授权人员,包括但不限于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中定义的任何授权官员、医院、健康诊所、疫苗接种中心和/或医生用于报告目的。

5.2 本集团也可在法律制度的需要或在必须遵守适用法律,司法程序或有关当局及/或法院的查询之下共享您的个人资料。

6. 个人资料转移、处理及/或存储在其他司法管辖区

6.1 根据此文第4条所述的目的,您的个人资料可能被本集团及/或授权人员转移、存储及处理在任何马来西亚以外的司法管辖区内。

6.2 根据如上的第4.2及第4.3条,您可以要求限制处理您在马来西亚以外的司法管辖区的个人资料。

7. 限制处理的权益及阻止直接营销的权益

7.1 根据此文的第4.2及第4.3条,如果您:
(a) 希望更改及/或限制本集团按照此文所述处理您个人资料的方式;
(b) 撤回您对本集团按照此文所述处理您的个人资料的同意;
(c) 不希望收到本集团的任何营销传播;
(d) 希望本集团停止使用您的个人资料为市场营销或任何直接营销的用途;
您可以提交一份书面要求至下面第11条所述的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

7.2 当您出于任何目的浏览本集团任何的网站及/或应用程序时,一些有关于您的电脑的资料,如网际协定地址、网页浏览器软件及所指网站的讯息将被自动采集。这些讯息仅用作为创建更好的用户体验的参考及确认本集团网站及/或应用程序所需改善的领域。

7.3 作为本集团网站的浏览者,您的电脑硬盘驱动器也可能被配置一个永久的cookie文件。您可以选择不接受这个cookie文件,只要您启动拒绝cookies或在接受cookie之前提示的网页浏览器功能。若拒绝接受cookie,您可能无法获取提供在网站上的某些服务和工具。

8. 个人资料的完整,存取及修正

8.1 本集团采取措施以确保根据您不时提供或可能提供更新、修改及/或修正的详细信息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8.2 您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本集团提交存取、修正及/或更正您个人资料的要求至第11条所述的本集团的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

8.3 对于您的存取、修正及/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的权限方面,本集团有权利:-
(a) 在法令规定的方式下拒绝您提出存取、修正及/或更正任何您的个人资料的要求,其中包括当此类请求给您的代价与您的隐私的风险不成比例,或当他人的权益也可能被侵犯时;
(b) 拒绝您根据法令的允许下提出存取、修正及/或更正任何您的个人资料的要求,其中包括当本集团正在处理您的个人资料以便履行监管职能及提供您存取、修正及/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的权益有可能损害本集团正当履行该等职能;
(c) 法令允许下向您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您要求存取您的个人资料的处理费用;以及
(d) 尽管您被授予存取或进行任何修正/更新您的个人资料的权限,这PDPS的政策和程序依然有效并一直生效。

9. 个人资料的安全

本集团采取管制、措施和步骤来保护本集团及/或授权人员(包括将个人数据转移到马来西亚以外)处理的个人资料。本集团会不时对管制、措施和步骤进行审查。

10. 保存个人资料

10.1 本集团在以有必要并且履行如本文所述的(隐含或明确的)任何一项或多项目的监管要求、法律和会计要求及/或本集团的政策和程序保存您的个人资料。

10.2 在适用的情况下,保存期将从本集团收到并处理您根据PDPS所提出的撤回及/或限制个人资料处理的请求的日期开始。

10.3 本集团将在合理的时间内采取此类步骤和流程在适用的保存期限失效后移除、删除、销毁及/或取消您的个人资料。

11. 查询及联络

根据法案的规定,您可要求(1)限制处理您的个人资料(2)撤回您对个人资料处理的同意(3)存取、修正及/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或(4)对您的个人资料处理方式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联系以下人员:-

Head of Department
Compliance Department, Genting Malaysia Berhad
Resorts World Genting,
69000 Genting Highlands,
Pahang Darul Makmur, Malaysia.
Tel. No. : +603-61059439
E-mail : pdp@rwgenting.com

 

合规部门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6:00 
周末、全国和彭亨州公共假期(包括替补公共假期)休息

2024年1月9日更新及生效 

附加条件:

  1. 本集团保有就法律和法规的变更而对PDPS作出修订的权利。如果您与本集团继续保持之间的关系,您应被视为已无异议地同意这样的修订。
    欲获取最新版本的PDPS, 欢迎您浏览本集团网站或前往我们的客户服务柜台。
  2. 若PDPS的英语版本和其他翻译版本有偏差,则应以英文版本适用为准。
  3. 请注意,以上的电邮地址只供有关个人资料事项所用。如欲查询其他资讯,请浏览 www.rwgenting.com.